以商業目的為考量 |
![]() 就研發中的產品來說,可考量此產品是否具有市場性或未來性。或者是,此研發中的產品具有授權之可能性。更或者是,此研發中的產品具有足夠的獨特性並能創造新的開創性市場。上述各種情況,建議立即申請專利。用以保護產品快速取得市佔率,以防止競爭對手進入該市場。 相衝突。 |
以專利制度為考量 |
![]() 若為採用實質技術之審查方式:係由該國專利專責機關檢索國內、外的公開資料(如專利公報、 刊物、書籍或其他可證明日期之技術文獻者)之實質技術內容,用已判斷該申請案之專利保護範圍是否符合該國專利法之專利要件規定。由於實質技術審查在過程中,有可能會遭遇官方引用相關檢索前案核駁專利申請案,再以官方的審查意見進行後續的答辯。因此,專利申請時間會較長。 若為採用形式上之審查方式:係由該國專利專責機關依據專利申請案的說明書內容,以判斷是否滿足形式審查要件。這次的審查係不進行任何前案的檢索及實質技術之審查,亦不需要判斷該申請案之專利保護範圍是否符合該國專利法之專利要件規定,即可取得專利權。由於是形式上的審查,所以核准比率極高,所需耗費的專利申請時間極短。 |
以技術研發階段為考量 |
![]() 在技術成熟階段時:代表專利技術在相同的產業中,較多與此專利技術相關的先前技術,其專利技術較為成熟,多半具有技術的改良性。很有可能隨時被後續研發的產品取代,相對的此專利產品的技術生命週期較短且市場價值較低。 |